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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教育在以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中肩负着发展动力和发展内容的双重使命。从理论逻辑看,教育促进经济增长、人力资本积累、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社会财富增长和合理分配。从历史逻辑看,教育服务革命战争、革命建设、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从“醒起来”“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政治基础、经济基础、制度基础和战略动力。从实践逻辑看,教育在促进中等收入群体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方面更有优势与潜力。因此,要加快构建促进共同富裕的高质量教育体系。
教师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力量,但传统研究通常认为教师对儿童学业成就的作用主要通过课程和教学过程实现。文章聚焦教师家校社协同行为对儿童学业成就的作用,基于某县调查数据,通过带交互效应的定序因变量概率回归模型,发现尽管存在学校条件越好、教师职称越高,儿童学业成就越好的趋势,但教师在课程和教学之外的家校社协同育人行为对儿童学业成就存在直接和间接的促进作用,特别有助于农村学校和职称较低的教师缩小与优势学校、高职称教师间在儿童学业成就上的差距。研究认为,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及教育优质均衡背景下,儿童学业成就应建立“不只课程教学”的大教育格局,教师协同育人能力应纳入教师专业发展和能力建设中;面向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教育政策,在注重经费、硬件方面的“硬投入”基础上,还要加强“软投入”,增强教师协同育人专业技能和能力,从而促进儿童学业成就的整体性提升。
基于2010-2021年省级面板数据,使用空间杜宾模型(SDM)、结构方程模型(SEM)等,探讨高等教育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直接影响效应和空间溢出效应,考察其微观作用机制。研究发现,高等教育对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显著的驱动效应,并表现出一定的正向空间溢出效应,高等教育通过增加人力资本积累、促进技术创新两条主要路径影响产业结构升级。因此要提升高等教育发展质量,畅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渠道,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采用1692名高年级小学生的调查数据,运用OLS回归分析和多重中介模型,分析亲子关系对高年级小学生道德行为的影响与作用机制。结果显示:亲子关系对高年级小学生道德行为有显著正向的直接影响,其中母子关系的作用要大于父子关系的作用。道德情感在亲子关系与高年级小学生道德行为之间存在中介作用,亲子依恋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内部工作模式”,为高年级小学生道德情感的形成奠定基础。道德认同在亲子关系与高年级小学生道德行为之间存在中介作用,良好的亲子关系能促进高年级小学生对外部道德规范的内化。
“双减”政策内含高质量发展的教育追求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社会愿景,其战略布局承担着“减轻负担”和“提高质量”的双重逻辑,涵盖教育治理和社会治理并举的双重路径。用政策实践逻辑反思“双减”政策话语与实践之间存在的偏差,用“结构—行动”互动关系反思“双减”在乡村的实践过程,发现“双减”的战略布局在一定程度上会重构乡村教育发展。通过从宏观社会结构、中观社会生态、微观学校实践三方面审视,发现“双减”布局下乡村教育发展中的三个问题更为凸显:城乡二元结构下乡村教育呈现“城市中心主义”,乡村教育发展与乡村生活在区隔中解构社会教育力,学校发展在疏离乡村文化中“被约制”。这需要反思“双减”布局下乡村教育发展需实现的关键性突破——教育中城乡关系的重塑、社会教育力的提升、学校教育的整体变革,以期“双减”政策落地与乡村教育发展二者在彼此联系中协同进化、持续发展,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系统。
我国县域普通高中面临优秀生源流失、师资力量弱、资源不足、教学质量下降等问题,陷入“县中塌陷”困境,其实质是公平与效率张力下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历史制度、管理、评价等外部因素是重要成因。智慧教育作为教育信息化的新形态,具备共享性、高效性、互动性、兼容性等优势。树立智慧教育理念,依托智慧教育平台,打造智慧型教师,建立智慧化评估体系,有助于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公平,破解“县中塌陷”困境。
优师专项师范生是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的乡村教师,他们承载着乡村教育振兴的特殊使命与责任。乡村教育情怀是指优师专项师范生关切乡村社会、乡村教育和乡村儿童,具有高度的乡村教师职业认同感,并会在履职尽责中努力实现自我生命价值的情感态度和价值取向,这是优师专项师范生扎根乡村学校和奉献乡村教育的情感基础。但是,目前师范院校培育优师专项师范生乡村教育情怀中面临着观念困境、课程困境和实践困境。笔者在综合分析基础上提出优师专项师范生乡村教育情怀培育的破解路径,包括增强“优师计划”政策学习和坚持正向教育价值引导,制定专门人才培养方案和突出优师专项师范生乡村理解教育,以及构建“U-G-S”协同育人机制和增强乡村学校实践教学体验。
在我国鼓励杰出工匠参与职教人才培养背景下,为了解他们的成长经历与其教育影响新一代工匠的关系,选取6位担任职业院校专兼职教师的江苏工匠,运用扎根理论法,开展半结构化深入访谈并对访谈资料进行三级编码。结果表明,杰出工匠的成长可分为志业、精业、敬业3个维度,体现在兴趣养成、职业认同等9个方面,具体细化为26个要素。经分析,他们将自我省思的经验“迁移”到学生培养之中,形成了与其成长要素相对应的职教育人方式。职业教育的开展可模仿借鉴杰出工匠的成长过程,在兴趣激发和推动工作场所学习、专业理论教学和实践能力指导、技术技能传授和人格品质涵养上着力。
职业教育“生态雨林”理念揭示了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发展在职业教育系统内要素及系统内外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生态平衡互动。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发展“生态雨林”系统具有复杂性、跨界性、平衡性和成长性等特征。分析197所“双高”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发展指数,发现“双高”院校教师教学发展生态系统存在内生结构、空间结构和功能结构不平衡的问题,要树立生态理念,引领“双高”院校教师教学发展;优化生态结构,推动“双高”院校教师教学协同发展;稳固生态节点,激发“双高”院校教师教学发展动力;培育生态环境,健全“双高”院校教师教学发展保障体系。
校本研修是促进班主任专业发展的重要方式,但校本研修的实践困境——随意性、被动性、割裂性问题依旧没有突破。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回归“原点”,寻找理论基础,作为班主任校本研修变革的有效支撑和方向引领。基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波斯纳的教师成长理论和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致力于班主任工作坊校本研修机制的实践创新,以班主任的内在需求作为逻辑起点,构建以班主任核心素养和实践需求为基础的系统化研修课程;拓展广度与深度,注重每次研修前、中、后的“长程设计”,创新研修机制和流程;搭建“展示就是评价”的成长平台,将学校一般意义上的单向的校本培训变革为系列的多个回环相接的校本研修,以激发和支持班主任的内生自觉,真正实现其可视化成长。
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突出核心素养培养,体现我国教育价值取向的重新定位。习作教学应当树立以知识为生长点的理念,突出知识的指导性、工具性、开放性、生长性,让学科知识成为发展学生素养的载体。通过结构化、具象化、操作化、迁移化的教学路径,打破知识学习的僵化形态,真正让知识活起来。注重对知识的体验、积累与转化,在单元教学中促成写作要素的有效落实与整体推进,实现从单一知识到相应能力,再到综合性素养的发展。
将革命传统融入教科书是充分发挥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铸魂育人功能的重要举措。以部编版初中语文教科书中35篇革命传统选文为样本,采用内容分析法从主题内容和呈现形式研究革命传统进语文教科书的现实样态。研究发现:革命选文主题内容多样、形式多元,兼顾科学性与教诲性,编排注重核心素养导向。未来编者应考虑:优化革命传统选文的分布,弥补革命传统书写不足;丰富革命传统选文的选编结构,适当组织革命传统主题单元;提升革命选文的教学性标准,为革命传统的课程转化提供支撑。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教育在人的成长中具有奠基性作用,在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积极推进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当下,需要加强家庭教育研究和学科建设。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都属于国民教育体系的一部分,但由于家庭与学校在属性、功能等方面的差异,以及由此导致的家庭与学校、家长与教师、以生活为核心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与以课程教学为核心的学校教育实践活动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家庭教育学科不能简单地复制学校教育的基本逻辑。隐喻不仅是修辞方式,更是人类认知的方式。关于家庭教育,有三个最耳熟能详的隐喻:家庭是第一所学校,父母是第一任老师,家庭是第一个课堂。这三个隐喻分别借助于学校教育的概念从家庭的教育功能、家庭教育主体及教育关系、家庭教育实践形态等方面揭示了家庭教育的基本特质。家庭是兼具教育功能的社会组织,亲子关系是兼具教育关系的复杂关系,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是以做人为核心并套嵌于家庭生活实践之中的复杂教育形态。这是家庭教育应有的画像。
本研究基于对全国2900名父母的问卷调查,展开对中产阶层和劳动阶层父母教育观念的比较研究。数据显示,在“身心投入观”和“学习吃苦观”维度上,劳动阶层父母显著高于中产阶层父母;而在“同级比较观”维度上,两阶层未见显著差异。由此得出结论:劳动阶层父母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体现出传统的力量;中产阶层父母相对宽松的教育观念,折射出西学的影响;两阶层父母在竞争观上达成一致,映证出全球育儿经济学的规律。改变内卷的教育观念,要通过推进公平的分配制度,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技术、尊重劳动的机制与文化,从而消解中考与高考的分层功能,鼓励孩子遵从内心的热爱选择专业,将竞争延迟至职场上的终身学习。
学术与立法的互动关系是面向实践的教育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通过梳理我国过去30余年来家庭教育立法研究的学术史发现:1992-2010年,部分学者开始倡导家庭教育立法;2011-2016年,与家庭教育法的内容有关的研究议题渐次展开;2017-2021年,家庭教育立法进入白热化的讨论阶段,最终推动了家庭教育法的出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未来的家庭教育立法研究应关注与法律相关的法律规范的阐释、配套制度的完善和循证研究的应用,从而推动其有效实施。